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人员查询
魅力乡村 旅游指南
国际资讯 热点观察
国内要闻 独家报道
网视中国 法治中国
地方新闻 聚焦三农
时代先锋 书画精英
慈善中国 房产时讯 金融财金
百姓心声 企业风采 健康养身
绿色生态 食品监督 旅游指南
文化产业 书画英才 佛说天下
艺术人生 人文庄浪 曲艺杂谈
记者杂谈 体育天地 学生天地
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房产时讯 >

土地管理法将修改 农村土地或与国有土地同价入市

时间: 2016-12-26 08:43 作者:未知 来源:新华通讯社 点击: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近年来,各地因征地引发的社会矛盾屡见不鲜。记者25日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获悉,土地管理法修改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农村土地与国有土地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全国人大环资委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审议意见指出,现行土地管理法确立的“以耕地保护为目标、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土地管理基本制度为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保护耕地和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现行土地管理制度特别是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表现为土地征收制度不完善,宅基地用益物权难落实,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等。为此,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修改土地管理法,兼顾土地的资源与资产双重属性原则,坚持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提高征收补偿标准。

 

  审议意见显示,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全国33个县市区组织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目前,国土资源部已形成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初稿。

 

  全国人大环资委建议,巴中论坛,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全面总结试点经验,积极吸收近年来土地管理改革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充分吸收代表议案建议,抓紧完成法律起草工作。

 

(责任编辑:唐虎)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关于中国新闻时讯社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版权所有 中国新闻时讯社 电子邮件: sxszsw@126.com 监督电话: 010-533156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1502467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