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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广东两省首批特赦4名服刑罪犯 2人曾是老兵

时间: 2015-09-09 09:44 作者:邢世伟 来源:新京报 点击:

新京报讯 记者从河南和广东有关部门了解到,昨日,两省已有首批4名特赦犯出狱。

8月29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对参加过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以及年满七十周岁、身体严重残疾且生活不能自理等四类服刑罪犯实行特赦。

河南首批3人被特赦

昨日10时30分,河南省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和监狱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向被特赦人范某宣读了特赦裁定书。

范某今年85岁,是此次河南的3名特赦犯之一。其早年曾参加过抗日战争并多次立功受奖。不过,他也曾因玩弄女性、陷害他人、冒充中央领导,被劳动教养和判刑。

2003年,范某与孙某等人伪造公文等证件、假冒军人身份、伪造中央军委特批名额,承诺将高校落榜生送到军事院校学习,骗取140余名家长共计1900余万元。据当地媒体报道,2006年7月,北京市二中院以范某等6人犯诈骗罪、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其他疑犯被判3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

在河南,此次与范某一批被特赦的还有2人。此前,3人分别被羁押于河南省第二监狱、新乡监狱、许昌监狱。

广东特赦犯曾保外就医

广东昨日也有一名特赦犯出狱,也是广东的首名特赦犯。特赦犯张某今年84岁,参加过辽沈战役、平津战役,并先后立功。据当地媒体报道称,1953年转入地方工作后,张某历任佛山地区物资局局长等职,并于1992年12月从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行长任上离休,五年后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刑拘。

2001年9月,佛山市中院一审认定张某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取贿赂人民币18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广东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张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张某在广州监狱服刑,后因身患多种病症获准保外就医。2014年初,中央出台新规,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后,张某于当年被收监执行余刑,在番禺监狱服刑至今。昨日上午,张某在番禺监狱被广州市中院裁定予以特赦。

1焦点·时间 从决定通过到第一批特赦仅10天

从8月29日关于特赦的相关决定通过,到昨日两省首批4名特赦犯出狱,用时仅10日。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研究中心教授王平称,从河南和广东的第一批特赦人员看,主要都是参加过抗日战争或解放战争的老兵。对于这些人来说,只要他们能够出示相关的证明就可以放人。无论从监狱上报,到法院裁决,再到检察机关监督,工作都相对比较容易核实,所以10日是充足的。

王平进一步解释,对于司法部门执行特赦决定,一般会从相对容易核实的特赦对象开始,抗战人员正是最容易核实的,所以对于他们的特赦工作相对容易一些。对其他类别的人员,相对来说工作会比较复杂,所以时间上可能也会有所延长。

2焦点·程序 特赦犯人需要经过“三道程序”

据王平介绍,特赦的程序一般来说会按照减刑、假释的程序来处理,主要由三部门负责。首先,监狱会对符合条件的犯人摸底,材料准备好后上报给监狱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监狱管理部门会把材料报给监狱所在地的有关中级法院,法官对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疑问可利用庭审的相关程序进行调查,确认无误后作出裁定。检察机关会派专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

这些程序走完后就会进入宣读裁定程序。一般来说,可由法院当庭宣读,也可以是法官到监狱宣读,或由监狱管理人员向犯人送达裁定书。宣读裁定意味着犯人可以立即出狱,不过由于第一批特赦犯主要以年事已高的老年人为主,监狱管理部门还会提前通知家属,这些工作做完后安排犯人出狱。

3焦点·安置 老年特赦犯可申请居住养老机构

首批特赦犯多是80岁以上的老年犯人,特赦后如果遇到生活困难怎么办?

王平称,大多数特赦老年犯人都有儿女,出狱后由家人安排居住。如果特赦的老年犯人有困难,司法机关有专门的机构可以接收这些人。比如社区矫正中心,这些社区矫正中心里不完全是社区矫正人员,也有一些刑满释放人员,特赦犯人可以临时居住在这里。

当然,这种安排只是临时的司法救济,社区矫正中心也不是长期的救济机构。长期看,特赦老年人可以和普通民众一样申请低保,也可以申请到当地的养老机构和社会救助机构继续居住生活。 

(责任编辑: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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