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6日下午3点半,闫某在北京通州新华南路由北向南西侧辅路路边,因拒交1元停车费与41岁的收费员张某发生口角后,驾车强行离开时,将张某甩倒在地,致张某右锁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8月17日上午,涉嫌故意伤害罪的闫某在北京通州法院受审,已经取保候审的闫某被带进法庭。东方IC (责任编辑:唐虎) 共4页: 上一页1234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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