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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财政部长肖捷:考虑在个税中扣除“二孩”家庭支出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财政部长肖捷就财税改革答记者问。
肖捷答记者问。新华社摄
肖捷说,目前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案正在研究设计和论证中,总的思路是个人所得税改革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
他进一步透露,基本考虑是,将部分收入项目,比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实行按年汇总纳税。还将考虑制定另一项新的政策,也就是跟刚才记者朋友提到的问题有关,就是适当增加与家庭生计相关的专项开支扣除项目。比如记者朋友刚才提到的,有关“二孩”家庭的教育等支出,这是要考虑的。
除此之外,可能还有其他的专项扣除项目也要予以考虑,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有记者提到提高免征额的问题,肖捷回答说,我也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在研究制定改革方案的时候,我们将根据居民消费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测算,确定是否提高免征额,该提高就提高。那么,对于其他方面的收入项目、所得项目,比如财产转让等,我们考虑继续实行分类征收。
在提问之外,肖捷还补充说,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增加税前扣除的一些专项项目,需要相对成熟的社会配套条件。比如作为税收征管部门来说,需要掌握与纳税人收入相关的涉税信息,以保证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能够顺利实施。另外,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研究制定之后,还需要相应地修改税法,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随迁子女教育经费实现“钱随人走”
有记者提问,财政部有什么措施,来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的机会?
肖捷说,从去年春季的学期开始,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建立了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了“教育经费可携带”,用通俗一点的话讲,就是钱随人走。
为什么能够做到可携带?肖捷解释称,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我们已经建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系统为实现教育经费的可携带创造了必要条件。同时,国务院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了学生依据学籍而不是户籍身份,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原则。
那么,哪些钱可以随人走?肖捷介绍,主要是有两笔钱:一笔是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学生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接受义务教育,学校都能够及时获得学生携带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而且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已经按区域实现了标准统一。另外一笔钱,就是“两免一补”资金,也就是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补助生活费。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这项政策也将实现全国统一,进一步保障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平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特派记者 廖雯颖 宋立山)
(责任编辑: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