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人员查询
魅力乡村 旅游指南
国际资讯 热点观察
国内要闻 独家报道
网视中国 法治中国
地方新闻 聚焦三农
时代先锋 书画精英
慈善中国 房产时讯 金融财金
百姓心声 企业风采 健康养身
绿色生态 食品监督 旅游指南
文化产业 书画英才 佛说天下
艺术人生 人文庄浪 曲艺杂谈
记者杂谈 体育天地 学生天地
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聚焦三农 >

南京肇事宝马车速达195公里 撞击动能超火箭筒

时间: 2015-06-30 09:57 作者:李小博 来源:华商报 点击:

 

南京肇事宝马车速达195公里 撞击动能超火箭筒

 

肇事宝马

 

南京肇事宝马车速达195公里 撞击动能超火箭筒

 

马自达轿车仅剩一半

29日,南京交警公布了“6·20”宝马肇事案的车速,经鉴定,肇事的宝马车速高达每小时195.2公里。每小时195.2公里是什么概念?这一速度已经达到了普通动车的时速。

肇事宝马车司机被提请批捕

6月20日,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惨烈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轿车将一辆马自达牌轿车撞成两截,马自达车中乘客与司机飞出跌落地面,当场死亡,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29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说,经对事故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检验鉴定等方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警方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宝马车司机王季进存在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行为,经鉴定,车辆通过事发路口时行驶速度高达每小时195.2公里。

警方通报,宝马车不仅存在超速行为,还存在闯红灯行为。通报说,在直行、左转信号均为红灯的状态下,肇事嫌疑人驾车从左转弯车道直行通过路口,引发事故,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伤、多车受损,且事发后弃车逃逸。

警方认定,王季进超速、闯红灯行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目前,警方已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季进。

行为或超出交通肇事罪范畴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虽然王季进的行为构成肇事逃逸,由于马自达轿车内的两名人员系当场死亡,不属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因此按照南京警方刑拘时的罪名,即便王季进负事故全部责任且具有肇事后逃逸等情节,按照刑法,其面临的法定刑责也仅仅只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刑法理论和现有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刑法这样的规定也许并不算低。但王季进的行为很可能已经超出了交通肇事罪的范畴。

对于王季进的行为,有关法律人士认为,可以认定他对“发生车祸致人死亡”是间接故意的,且危害到了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安全(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量刑。而一旦用该罪名定罪量刑,王季进则要被处10年以上刑罚,包括无期徒刑或死刑。这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有很大不同。

华商报记者帮你推算“195.2公里/小时”是啥概念

肇事宝马撞击动能相当于1476把AK步枪对一点射击

195.2公里/小时的车速相当于什么概念呢?华商报记者来帮你计算一组数据,从纯物理学的角度为您解读。

算速度 西安二环跑一圈只需10分半

195.2公里/小时的车速换算下来,就是54.2米/秒。如果以西安市二环总长34.04公里来计算,肇事宝马车跑一圈只需要约10分半。

算动能撞击动能强过火箭筒

宝马车的自重加上燃油和驾驶人的重量,约为2000公斤。如果以54.2米/秒的速度来计算的话,宝马车撞上马自达时的动能为2937640焦耳(即约2.94兆焦),相当于把294公斤的铁块高举到1000米高空坠地后产生的能量。再直观地来说,据公开资料,AK47突击步枪的枪口动能为1989焦耳,那么,该宝马车肇事时的动能,相当于1476把AK突击步枪齐向一点射击的能量。再比如,经常在伊拉克等地被用来袭击美军装甲车的RPG火箭筒,它的炮弹质量2.3公斤,初速950米/秒,换算下来动能也仅为1.04兆焦。

算碰撞能量 相当于车辆从50层楼高度坠落

公安部交管局曾经公布的数据显示,在干燥水平路面上,时速为80公里时,制动距离约为70米,时速为10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01米,而时速为14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73米。另一组数据显示,车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车速增为两倍,碰撞能量增为四倍。如果时速为5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3层楼高度坠落;如果时速为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10层楼的高度坠落。那么要是以此推算,肇事宝马车发生事故时,相当于从约50层楼高度坠落。

(责任编辑:唐虎)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关于中国新闻时讯社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版权所有 中国新闻时讯社 电子邮件: sxszsw@126.com 监督电话: 010-533156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1502467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