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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共享单车遇车祸身亡 索赔800余万引发大讨论

时间: 2017-07-24 10:03 作者:未知 来源:华西都市报 点击:

  男孩骑共享单车遇车祸身亡

 

  家长索赔878万 引发网友大讨论

 

  今年3月26日,上海一名11岁男孩在使用共享单车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被卷入车底身亡。最近,死者父母将共享单车提供方连同肇事方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索赔878万元,并要求ofo立即收回所有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更安全的锁具。

 

  交警意见:死亡男孩负事故主要责任

 

  这是发生在上海的首例不满12岁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案例。

 

  原告代理律师张黔林介绍,2017年3月26日中午,该男孩与同行三位伙伴(均未成年)骑ofo单车时,于当日下午1点37分许在天潼路、曲阜路、浙江北路路口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车相撞,致使该男孩倒地并从该大型客车前侧进入车底遭受挤压、碾压,后经上海长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员王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次要责任。与此同时,静安区交警认为,该男孩未满12周岁,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且疏于观察路况,未确认安全通行,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提起诉讼:男孩父母索赔878万元

 

  7月初,男孩父母将肇事司机及车辆所属的汽车租赁公司以及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随后,该男孩父母追加ofo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为被告,并调整了诉讼请求。

 

  原告除了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878万元以外,还要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令ofo小黄车:立即收回所有的ofo机械密码锁具并更换为用户用完后必须锁住且儿童无法轻易打开的锁具。

 

  张黔林指出,究其事故原因,受害人不足12周岁,而ofo小黄车对投放于公共开放场所的车辆疏于看管,该自行车车辆之上也无任何警示受害人不得骑行的提示;且该车辆上安装的机械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男孩父亲称,平时并不允许孩子独自骑行。对于共享单车,孩子没有手机根本无法注册账号,而父母也没有注册过共享单车的账号。当天,该男孩在路边寻找到一辆密码锁可直接按开的小黄车,和3个小伙伴一起上路骑行。

 

  网友意见:锁的责任大,还是监护人责任大?

 

  许多网友认为,除了共享单车应该在其硬件上做好安全防备措施,未成年人的父母也应该承担起监管自己孩子的责任。一旦意外发生,终身追悔莫及。

 

  @Marco超爱吃:果园子上了锁,小偷撬锁进去偷吃果子被农药毒死,要告果园?有锁就是有道德规则,逾越道德规则还投机取巧来作死,还需要人家赔?

 

  @网球和土豆:说锁太容易打开的,如果你家被偷了,也是因为你家的锁太低级,你同意吗?

 

  @瑞士几斗:出于人道主义,我觉得ofo可以适当补助一点慰问金,但是这个家长不应索要赔偿金。于情,ofo的锁好坏不是你们索要赔偿的借口。于理,ofo也是明确规定12周岁以下的孩子不能骑车,你们作为孩子的父母连最起码的看护都没有,任由孩子骑车,这难道不是父母的过失?(综合《北京青年报》、《中国青年报》等)

 

(责任编辑: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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