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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称遭交警关闭记录仪殴打 警方:记录仪没电

时间: 2015-10-16 17:25 作者:网络 来源:华商报 点击:

 

                                                                                                                                                                                                      16

 

受伤的张先生

星岛环球网消息:因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9月25日上午,市民张先生在纺织城附近被交警拦下并带上警车。张先生称,在警车行驶过程中,他与一名民警发生口角,并遭到殴打,而且民警在动手前关闭了执法记录仪。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张先生出现眼眶内侧壁骨折、耳鼓膜穿孔等症状。昨日(15号),交警灞桥大队称,执法记录仪画面中断是因为突然没电了。

当事人:警车内与民警发生口角后被打

《华商报》报道,据张先生称,9月25日上午10时许,他骑摩托车在城东纺织城一带行驶。“后面突然来了一辆制式警车,叫我靠边停下。”张先生说,当时警车上有4名执法人员,其中一人佩戴执法记录仪,并将停车的过程记录了下来。因无证无牌,他的摩托车被其中一名执法人员骑走,张先生跟随其他3人上了警车。

张先生称,上车前民警说要将他带回交警灞桥大队处理,但他发现警车并不是往交警灞桥大队方向行驶。“我看方向不对,心里就有点害怕,多问了几句。”张先生说,当时他坐在副驾驶后的座位,与坐在副驾的一名民警起了口角,这名民警打开执法记录仪开始记录。“后来我俩都急了,这个交警就把我手机夺走,扔在挡风玻璃后面,然后把执法记录仪关了,转身直接给了我一拳。”

张先生说,民警用右拳击中他的左眼,又揪住他的头发,用拳头不断击打他的头部。“当时车上另外两个穿制服的都没有制止。”

停车场写下“悔过书”后被放行

张先生称,他被警车带到了一处执法停车场内。

“之前骑我摩托车的警察已经到了,他给了我一瓶水,让我把脸上的血洗一洗,然后和我谈条件。”张先生说,这名执法人员以“双方都有过错”为由,让他写下了一份“悔过书”,承认自己驾驶无牌照摩托的行为违法。

“如果我答应不追究打人民警的责任,他们就把我连人带车都放了。”张先生说,迫于压力,他写下一份“悔过书”。在被检查了手机录音和照片后,当天中午12点左右张先生被放走。

当天下午3点多,张先生感到头痛难忍,来到医院就诊。西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诊断证明显示,张先生出现左眼球钝挫伤,左眼眶内侧壁骨折、眶内积气,左眼视网膜震荡,左耳鼓膜穿孔,左侧传导性耳聋等症状,张先生当天住院治疗,10月3日办理了出院手续。

张先生后来得知当时与他起冲突的民警姓明,是交警灞桥大队秩序中队的一名民警。住院期间,秩序中队一名负责人曾前往医院探望他,并提出全额赔偿医药费,此外再赔偿8000元。“这期间我一直没有看到打人的民警,他也没有给我道歉,所以我就拒绝了。”

随后,张先生将此事投诉至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监督处监察科,工作人员表示已交由交警灞桥大队处理。昨日,张先生来到监察科询问,一工作人员称,交警灞桥大队还没有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察科。

交警部门:赔偿是出于人道主义

昨日下午,交警灞桥大队一名负责人回应称,经过调查,当天执法过程中共有4人,除明姓民警外,其他3人均为辅警。该负责人说:“考虑到张先生是在执法过程中受伤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我们答应适当补偿一些费用。”该负责人称,无法接受张先生提出的8万元赔偿要求。张先生称,8万元只是针对“8000元赔偿”的回应,“我当时的意思是,别说是8000块,就是8万元也不行。”他要求当事民警当面道歉。

至于张先生受伤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当事民警说法,当事人是在被制伏过程中磕伤的。张先生表示,在民警执法过程中,他一直很配合,并没有做出抗法的举动,执法记录仪可以证明,而且明姓民警在动手之前,曾主动将执法记录仪关闭。

对此,该负责人称,执法记录仪的画面不能删除、修改,但有可能中断。在调查期间,他曾经看过执法记录仪的画面,在看到双方口角冲突之后,画面确实出现中断,但这是因为执法记录仪突然没电造成的。“早上8点开到10点,电量也就是维持两个多小时。”

该负责人称,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务监督处要求交警灞桥大队调解处理此事,截至目前,还没有派人针对此事展开调查。“如果当事人不接受调解,可以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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