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人员查询
魅力乡村 旅游指南
国际资讯 热点观察
国内要闻 独家报道
网视中国 法治中国
地方新闻 聚焦三农
时代先锋 书画精英
慈善中国 房产时讯 金融财金
百姓心声 企业风采 健康养身
绿色生态 食品监督 旅游指南
文化产业 书画英才 佛说天下
艺术人生 人文庄浪 曲艺杂谈
记者杂谈 体育天地 学生天地
今天是:
您所在的位置:主页 > 百姓心声 >

温州:举报烟花爆竹刑事犯罪活动最高奖一万

时间: 2013-01-28 22:13 作者:消息 来源:网络 点击:

    温州商报讯 1月14日,温州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安监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刑事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刑事犯罪活动,群众举报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给予最高一万元的奖励。

  记者从市安监局了解到,去年,全市安监系统共查获收缴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40084件,比前一年少了1310件。据市安监局有关人员介绍,我国有关法律明文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行为,一律视为违法行为,需要负刑事责任。为他人提供场地,或帮忙运输或提供方便的,以共犯论处。

  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有不明情况者,发现自己正在从事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月31日前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通告》表示,群众若举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公安、安监等部门将对举报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最高一万元奖励。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安监部门举报电话:12350。 

(责任编辑:唐虎)

国际新闻

更多>>

民生新闻

更多>>

最新文章

关于中国新闻时讯社 | 理事单位 | 广告代理 | 战略合作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公告公示
版权所有 中国新闻时讯社 电子邮件: sxszsw@126.com 监督电话: 010-53315675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京ICP备:1502467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