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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交警发“优惠券” 上印交通法规罚款打5折

时间: 2016-07-06 09:38 作者:王晓宇 章新龙 来源:现代快报 点击:

原标题:交通违规可以使用“优惠券” 凭劵罚款打5折

现代快报7月4日连云港电(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章新龙)为了降低电动车和行人违章而造成的事故率,让市民遵守交通规则,自6月中旬开始,连云港市灌云县交警大队别出心裁的推出交通违规“优惠券”。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优惠券”主要包含两块内容,一块是交通法规的宣传,另一块就是优惠方案,市民违章被罚时,凭劵罚款可以打5折,还可以借助别人实现免罚,有市民甚至开玩笑的对交警说:“这么优惠,能多给几张吗?”

交警展示交通违规“优惠券”。 通讯员 章新龙摄

每天县城电动车事故在10起左右

随着电动车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伴随而来的电动车的事故也在逐渐增多,据灌云县交警部门数据统计,每天,光灌云县城发生的电动车事故就有10起左右,一年下来超过3000多起。

“电动车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闯红灯情况比较严重,这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还有就是驾驶电动车的人,很多都是老人、妇女,甚至还有儿童,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遇到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也相对比较差一点。”灌云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封其强介绍。

灌云交警大队推出的交通违规“优惠劵”。通讯员 章新龙摄

封其强告诉记者,不久前,他从派出所所长转岗到交警部门工作以后,面对电动车以及行人因为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屡屡发生的各种事故,经过思考和研究,灌云县交警大队决定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和整治,“如果按照交通法规直接执行的话,可能过于生硬,市民会觉得很不人性,接受起来有点困难,因此,我们就想怎么样采取一种比较轻松的方式,既能达到宣传交通法规的目的,又能让市民意识到他们违章将要接受处罚。”

凭交通违规“优惠券”罚款打5折

自6月中旬开始,灌云县交警大队开始在全县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和平台开展行人和电动车交通法规的宣传,同时别出心裁的印发了交通违规“优惠券”向市民发放。

一位违章市民在向别人求助。通讯员 章新龙摄

记者看到,这种“优惠券”类似于超市和一些商品的宣传单,上面主要有两块内容,第一块是宣传交通法规,“行人、电动车不闯红灯、不走快车道;行人不要翻护栏、过街要走斑马线。违反以上规定,罚款20大洋。”第二块内容则是两个吸引眼球的优惠方案,其中优惠方案一“违规时,出示本券,打5折。”优惠方案二是求助方案,即“违规时,当着交警面拨打任何人电话,接听者只要答对以上规定,免罚。”

 

一位市民在看交通违规“优惠券”。 通讯员 章新龙摄

“我们通过这种诙谐幽默的宣传方式,让大家更容易接受,因为比较有趣,很多市民拿到不会像以前一样,看完甚至看都不看就直接扔掉,不少人真的把他当成一个‘小福利’带走。”封其强说,在向市民发放宣传单的时候,大家的接受程度明显比过去要高。

市民:这么优惠,能多给几张吗?

据了解,目前,灌云县交警大队已经向市民发放“优惠券”15000多份,已经有市民在违章被查时,想起来使用“优惠券”。

7月1日下午,在灌云县城人民路和伊山路交叉口,交警城区一中队中队长潘如凯正在向过往的行人和骑电动车的市民发放交通违规“优惠券”,一位骑着电动车没有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男青年被潘如凯及时拦了下来,当潘如凯告诉该男子其涉嫌违章时,还没等潘如凯说要对其进行处罚,该男子就立即说“你等等,我知道你们的最新规定,我打电话!”虽然最后该男子联系的人并没有把“优惠劵”上的相关法规背出来,但是潘如凯还是本着人性化的执法,对其进行了教育后予以放行。

不久,一位30多岁的女子路过,当潘如凯将优惠宣传单递给她后,她看后笑着说,“还有这种好事,这么优惠,能多给几张吗?”对于女子的特别要求,潘如凯当即给予满足,“多给她几份,是希望她能够带回去,向身边的亲朋好友或者邻居一起宣传交通法规,让更多的人了解和遵守交通法规,扩大我们的宣传面。”

律师观点:行政执法权不能用来交易

交通违规罚款还可以打折,一时间,在整个灌云县城,市民们的朋友圈都在转发这个事情,灌云县委宣传部微信公众号也专门进行推送,市民对灌云交警的做法纷纷点赞,大多数人都给予肯定。

不过,也有市民对此有着自己不同的看法,市民刘先生觉得,“罚款就是罚款,不能讨价还价,而且,对于没有拿到宣传单的,如果被处罚,是不是有失公平呢?”“罚款可以打折,会不会让违章的人更多,起到相反的作用呢?”有市民提出了自己的担心。

对于灌云交警的这项比较创新的做法,记者咨询了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的陈家港律师,陈律师认为,国家行政执法权不能用来交易,“灌云交警的做法,涉嫌将行政执法权拿来与市民进行交易,不管是出于宣传还是让利于市民,都有点不妥。”陈家港觉得,灌云交警部门为了达到宣传交通法规的目的,可以考虑先不处罚,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给市民一个适应期和过渡期,然后再进行严格执法。

对于市民的质疑以及做法是否与法律相悖,封其强表示,其实,目前,灌云县交警部门并没有对市民进行真正的处罚,“优惠劵”宣传的目的也不是为了罚款,而是通过这种比较有趣的宣传,让市民能够对交通法规有个更加深刻的认识,自6月中旬开始宣传以来,此轮宣传计划到7月10日左右结束,“我们也是利用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来进行过渡,给足市民适应的时间。等这段时间结束以后,我们将开始严格执法,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和电动车,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责任编辑:唐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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